前几天看“燕赵晚报”,上面刊登一个“市民意见”,剑指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声称这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并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并在媒体公开曝光闯红灯的非机动车、行人等,以达到“羞辱他”、以此为戒的目的。还有,在百度贴吧石家庄吧里也见到过这样的帖子,说南三条的电瓶三轮车太混乱了,到处乱闯,和汽车和行人抢道,引发诸多交通事故,应该把电瓶车全部取缔!
非机动车和行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引发者,似乎已经成为交通管理部门和主流媒体的一致意见。不过,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贝汉卫可能并不这样认为。昨晨看BBCChinese的新闻,贝汉卫提醒中国人道路交通伤害并非(完全)意外,中国道路交通伤害发生的主要原因为驾驶员……2005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结果表明,82.5%的事故责任人为21至45岁的中青年人,超速行驶造成的致死性道路交通伤害就高达16.2%,居各种原因的首位。

我想起了遇人行横道便加速行驶的汽车,我想起了在非机动车道上大鸣喇叭高速行驶的小车,我想起了逢十字路口便加速抢黄灯的汽车(还抢红灯亮起的那一瞬),我更加清晰地想起了数不胜数的汽车撞伤人之后倒回反复碾压的事件(据说我们的法律规定,撞死一个草民赔偿的价钱相当于奔驰的俩前大灯?),我想起了我的一个亲身经历:一辆白色本田急速驶进自行车道,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蹭过”我的电动车,我新买的电动车前挡风板破裂,我停下来惊魂未定,那白色的本田早已加速驶去不见踪影……不过,我们的交通管理部门和主流媒体觉得这些“小事”显然不能和非机动车、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相提并论,后者的问题要严重得多,电视报纸要弄个专题天天讲天天说,因为凡是买不起汽车或开不起汽车的,都是素质低下的,要好好教育啊!
据中国官方数字报告,中国每年因道路交通死亡的人数超过10万,道路伤害达50万起,每五分钟就约有一人死亡。目前这一数字仍在猛增。联合国启动首届道路安全周,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引起(国际)关注。开不起汽车的人要注意了,引起国际关注,不是小事啊!更多的城市要禁(限)行电动车、加大行人违规的惩罚力度,因为这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呀!
(如果有可能,我倒真想像重庆警方那样,开着装甲车上路,他奶奶的,那个时候装甲车啥样儿走,啥样儿就是交通规则)



